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根据西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及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青立詹党〔2023〕1号)中的具体安排,3月4日,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董博俊同志主持会议,支委、各党小组组长、党员代表、职工代表12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书记邢晓玲代表支部通报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对5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时限,持续整改2个方面,限期整改2个方面,都一一得到落实;纪检委员罗兵同志代表支部报告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及征求意见情况,会前征求到对支部的意见建议7条,民主评议党员24人,测评支部满意率90%,基本满意10%,谈心谈话20人次;支部书记董博俊同志代表支部从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整改措施及努力的方向等几部分作支部对照检查发言,随后,结合本职工作,参会支委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服务人民群众、对照身边榜样进行了深刻剖析,通过自我批评和批评,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达到了增强共识、共同提高的效果。

支部书记董博俊作了会议总结。董书记指出,一、此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思想认识到位,根据实际情况查摆的问题准确、清晰,批评与自我批评到位,相互批评辣味足,达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治病”的功效;二、组织生活会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充分发挥组织生活会在律所党建工作中的促进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使支委一班人和全体党员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前行的方向,使今后的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三、在2023年工作中,支部根据此次组织生活会查找的问题,要明确责任清单,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务必保持高度的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促所建,使立詹党支部党建工作在律师行业和全省“两新”组织中确实起到标杆引领示范作用。
今后,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青海省经济大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的决定性意义,按照组织生活会确定的发展方向,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带领群团妇组织、全体党员共同努力,全力开展党建工作,让律所党建品牌发光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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